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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张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1 12:10:08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现公布开封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封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封实际制定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0〕32号),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25万余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059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0302条,概况类信息1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79条),网站总访问量782581次,较上年增长14%。二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坚持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文本和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审签和发布,创新运用图片、视频、动画等解读方式,增强解读的多样性和可读性,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重要文件政策解读71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4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0次,市长信箱收到和办理网民留言1552件;及时回应公众电话咨询,“12345”市长专线全年接听电话96633个,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34661件,按期办结33023件,按期办结率95.27%。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4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14件,已答复申请646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在答复的646件中,予以公开的504件,部分公开的11件,不予公开的13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7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的1件、属于行政执法卷宗的4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1件),无法提供的92件(本机关不掌握政府信息的85件、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的7件),不予处理11的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8件、重复申请的2件、无正当理由反复大量申请的1件),其他处理结果的15件。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行政复议21件(结果维持7件、结果纠正6件、其他结果7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3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28件(结果维持10件、结果纠正4件、其他结果8件、尚未审结6件),复议后起诉的3件(结果维持2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市积极探索、加强调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调整了《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封市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计清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93件、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69件、县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0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线上公开平台建设。严格依照国办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推进IPV6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二是强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对全市41个政府网站和144个政务新媒体的监测,形成“周检查、月通报、季考评”制度,每周对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两次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月底对当月检查出的问题形成月通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栏目内进行公示;每季度汇总检查总体情况形成季度通报,并将通报问题与各单位的重点工作奖惩挂钩。三是逐步完善线下公开平台。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为目标,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了政务公开专区,探索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改革的政务公开新模式。今年以来,全市高质量建设完成3个市级、9个县级、117个乡级政务公开专区,为下一阶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和社区延伸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占年度目标的4%,制定了《开封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坚持做到“一季度一检查一评比”,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人每季度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督导调研,实地了解各单位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考察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了约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先后召开4次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暨培训会,对9个各县区和19个相关市政府部门进行了“一对一”的专项系列培训,主要围绕新《条例》的贯彻与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义及开展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公开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4

        规范性文件

        1136

        585

        14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17

        11338

        2473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751

        -172

        115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40

        2083

        34262

        行政强制

        2299

        362

        56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9

        5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788

        256275.49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6

        11

         2

        3

        15

        6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11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9

        11

        2

        3

        14

        15

        5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1

        0

        0

        0

        4

        0

        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

        0

        0

        0

        0

        0

        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597

        11

        2

        3

        18

        15

        6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6

        7

        1

        21

        10

        4

        8

        6

        28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流动性大、工作衔接不畅,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保障能力较弱,经费投入、工作力量、平台建设还很欠缺;三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答复内容或渠道、方式不符合新《条例》的相关要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薄弱县区、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适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夯实基础。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大人财物力投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基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结合新《条例》,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进行优化,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题培训会,规范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补正、拟办、答复、送达、存档等办理程序,有效提高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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