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征收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依法做好土地征收重要意义
今年年初,尹弘省长对全省土地征收复议应诉工作做出批示,对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常务副省长黄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切实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就土地征收领域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认真整改。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我市发生。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征收土地的重要性,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决策,确保土地征收有关政策合法有效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立法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制定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内容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确保我市土地征收有关政策合法有效。
三、规范程序,依法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严格土地征收程序。依法确定建设用地征收范围,认真开展征前告知、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规范实施征前方案编制、发布,认真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做到不缺项、不漏人。
要切实做好土地征收的组卷工作。各县(区)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按照上级规定的土地征收要件,认真组织有关材料,确保土地征收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为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要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依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将补偿款支付到位。社会保障费用及时足额缴纳至社保专户。涉及居民搬迁的,做好安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带头出庭,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复议应诉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土地征收案件复议和应诉工作。及时提供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沟通汇报案件相关情况,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案件承办工作。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制机构要敢于担当,强化合法性审查,尽量避免土地征收中违法行为发生。
五、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土地征收自查自纠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土地征收中不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市政府将对各单位报送及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