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府领导领办市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提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形式。重点建议、提案是事关党政工作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措施可行的高质量建议、提案。认真办理好市重点建议、提案,既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市级领导领办督办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工作,2020年5月,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封市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汴办文〔2020〕13号),2020年6月,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封市监察委员会、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市领导领办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制度的实施意见》(〔2020〕20号)。根据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今年市重点建议、提案,市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市政府领导领办的市重点建议、提案进行了分解。开封市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制度>
二、《通知》的内容
(一)重点建议
12件市重点建议涉及文化、财政、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局委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顺河回族区政府承办,并由6名主管副市长作为领办领导。
(二)重点提案
9件市重点提案涉及经济、民政、教育、食品安全等方面,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8个局委作为承办单位,并由李湘豫市长和8名副市长作为领办领导。
(三)工作要求
明确了领办领导、承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要求领办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办、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推进。承办单位要高质量办理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总负责,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力争满意率达100%。同时,提出了完成市重点建议、提案的时间要求。
三、实施意义
通过印发《通知》的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市重点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向市人大、市政协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关解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提案工作的通知